| 索引號: | 30702110200041142100013000000/2025121500000024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行政權力運行目錄 |
民權縣城管局2025年行政強制目錄
序號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實施依據 | 實施對象 | 辦理環節和責任事項 | 備注 |
1 | 行政強制 | 強制拆除影響市容環衛且逾期未改造拆除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01號,1992年5月20日通過,199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7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676號發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第三十七條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并可處以罰款?!逗幽鲜 闯鞘惺腥莺铜h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1997年1月5日省政府令第29號發布,2003年12月4日省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修訂,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1、催告程序。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標注明確的給付金額和給付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催告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 2、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經過催告程序,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3、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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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強制 | 對未經市、縣(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強制拆除 | 《河南省<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1997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號發布,根據2003年12月8日省政府令第80號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05年3月16日省政府令第90號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1年1月5日省政府令第136號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訂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根據2018年7月19日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號)第四次修訂】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可按以下規定處以罰款: (一)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處以每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1、催告程序。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標注明確的給付金額和給付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催告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 2、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經過催告程序,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3、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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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強制 | 對依附于建(構)筑物違法搭建附屬設施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 | 《河南省<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1997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號發布,根據2003年12月8日省政府令第80號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05年3月16日省政府令第90號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1年1月5日省政府令第136號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訂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根據2018年7月19日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號)第四次修訂】第三十三條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1、催告程序。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標注明確的給付金額和給付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催告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 2、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經過催告程序,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3、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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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強制 | 查封、扣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大氣污染的設施、設備、物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1號,2015年8月29日通過 ,2016年1月1日施行,2018年10月2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通過,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大氣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大氣污染,或者有關證據可能滅失或者被隱匿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對有關設施、設備、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 |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1、催告程序。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標注明確的給付金額和給付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催告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 2、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經過催告程序,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3、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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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強制 | 移機動車(占用人行道)的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修正)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1、催告程序。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標注明確的給付金額和給付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催告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 2、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經過催告程序,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3、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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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強制 | 扣留非機動車的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修正)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1、催告程序。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標注明確的給付金額和給付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催告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 2、作出強制執行決定。經過催告程序,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3、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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