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4-00000181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文件 |
關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
商民發[2024]50號
商丘市民政局商丘市財
關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社會事務局:
為進一步做好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更好地將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困難群眾,按照河南省民政廳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豫民[2024]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經市政府同意,適當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從2024年7月1日起,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分別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50元、450元;財政補助水平分別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 325 元、225元;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分別按不低于月845元、585元,確保不低于低保標準的1.3倍。
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為三檔,全護理、半護理和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1/3,1/6和重度殘疾人照料護理補貼標準執行(2024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市區2100元/月,永城市2000元/月,其余各縣1800/月)。
低保資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按月發放,每月10日前發放到位。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通過惠民惠農資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賬戶。對于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補助資金統一支付到供養服務機構。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將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列入本級預算,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住兜準兜牢基本民生底線
商丘市民政局 商丘市財政局
2024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