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031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年度計劃總結 |
民權縣水利局2022年工作總結
2022年以來,水利局認真貫徹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總體戰略部署,大力弘揚“獻身、負責、求實”的水利行業精神,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各項工作進展順利,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今年以來工作開展情況
(一)重點工程實施情況
1、2022年水系連通計劃。河道清淤50公里,水閘(溢流壩)15座,新建(維修)提灌站7座,新(重)橋梁35座,總投資2755.58萬元。現已全部完工。
2、2022年水庫移民后扶項目。新建廠房2座;瀝青道路提升改造1條,長780m;新建混混凝土道路7條,長6128m;安裝路燈240盞。工程總投資1208萬元。項目已基本完工,正在進行收尾工作。
3、2022年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治理茅草河民權縣大曹村~民杞界段,治理河道總長度10.797公里,新重建跨河橋梁等,總投資1243萬元。現已全部完工。
4、民權縣2022年財政整合資金飲水安全項目工程。鋪設PE管道總長度為19274m,新打機井3眼,30t壓力罐1臺,電纜130m,頂管總長度234m,破路總長度49m,工程總投資261萬元。現已全部完工。
(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水旱災害防御工作。一是編制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結合市局編制完成了三座中型水庫、水閘預案、水庫堤防度汛預案,調整了三級責任人、中型水閘責任人,為我縣水旱災害防御,安全度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組織技術人員,對縣管61座水閘上油養護,3座水閘23孔閘門更換止水橡皮,10座水閘安裝水位尺,更換啟閉機17臺,更換工作線路2000米,為3座中型水閘配備了安全器材、健全規章制度。三是抽調技術人員對10座提灌站檢修。維修變壓器2臺,大泵6臺,配電柜4套,啟動柜6套,真空泵4套,工作線路1000米。確保提灌站提水安全、運行正常,為我縣糧食豐產豐收提供保障。
2.河長制工作。一是河長湖長組織體系已建立。全縣配備縣級河長20名,鄉級河長148名,村級河長332名,所有河道實現了河長全覆蓋。截止今年11月底,2022年各級河長共巡河2.23萬次,其中縣級河長巡河145次,鄉級河長巡河1553次,村級河長巡河2.06萬次,現位居全市排名第4位。二是依法劃定河湖管理保護范圍。依據商丘市水利局辦公室《關于加快完成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及成果上圖工作的通知》,依法對轄區內的河湖管理保護范圍進行了劃定,并在《民權網》上進行了公示,其中規模以上河流2條(黃河故道、大沙河),規模以下河流15條。三是河長公示牌管理情況。按照《商丘市河長公示牌設立方案》的要求,我縣于2017年度安裝130塊河長公示牌,河長公示牌經過5年的運行,起到了良好的宣傳作用,但由于縣、鄉、村河長人員變動和長期風吹日曬,致使部分公示牌毀壞,今年9月份我局組織人員對城區內河道河長公示牌進行了更新。四是持續推進河湖“清四亂” 常態化規范化方面。成立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工作機制。我縣“清四亂”行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負責本轄區內的河道日常清理、管護工作。在現有階段性成效基礎上,不斷更新完善“四亂”臺賬清單,實施動態管理,對于重大問題、難點問題等“硬骨頭”,利用“簡報”、“督辦函”形式通報給縣級河長、成員單位、相關鄉鎮,形成工作合力,促進問題整改。全縣骨干河道基本實現河岸無垃圾、無雜物、無違建和河面無漂浮物的“四無”目標。五是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省水利廳、商丘市水利局要求流域面積1000km2以上河流需要編制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我縣涉及黃河故道、大沙河2條,接到縣政府安排后,我局積極籌備并委托河南省水利勘測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已編制完成。
3.水資源管理。一是嚴格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管理。完成區域用水總量指標分解,下達了《民權縣水利局關于下達2022年度用水計劃的通知》,實施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和年度用水總量管理。二是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對不符合取水許可條件的,嚴禁受理辦證。為全縣523個行政村的農田灌溉井辦理取水許可,為4個樓盤發放臨時取水許可證號。三是制定《民權縣水利局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組織單位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網絡培訓課程培訓;整改了全國水資源稅征收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統中取水許可證電子證照149個;完成了2021年水資源管理年報信息填報。四是與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互聯網+監管”業務事項錄入,覆蓋率達到100%。五是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并制定了2022年度取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對全縣22眼地下水觀測井進行日常巡查,每月按時上報測量數據。六是成立了封井、回填自備井小組,有序關閉封停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井21眼,配合稅務部門征收水資源稅達804.25萬元。
4.水行政監察工作。一是做好水法規宣傳。以“3·22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為契機,利用電視臺、廣播等形式宣傳水法規,在城鄉主要街道、路口、水庫、大壩、橋梁、等地點懸掛宣傳橫幅100條,發放宣傳手冊2000余本,印發水資源費管理防汛知識普及手冊2000本,制作宣傳紙杯5000個,宣傳抽紙5000個,制作宣傳版面6個,接受群眾咨詢達300余人次,進一步增強全縣人民群眾的水法律意識。二是落實巡查制度,加強湖河庫及水源地的監管。嚴格按照《水政監察巡查制度》規定,制定了年度巡查計劃及月巡查計劃。落實巡查河段、巡查人員,明確巡查內容,對重要河段及易發案河段及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增加巡查密度,累計巡查240余次,勸離垂釣人員5000多次,同時發放宣傳冊1200余份,宣講一級水源地保護區的重要性,并及時做好巡查記錄。做到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力爭把水事違法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維護良好的水事秩序。三是防汛保安專項執法行動。成立了防汛保安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制定了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統一安排、分步實施、有序落實。在全縣范圍內,重點針對轄區內傾倒垃圾、渣土;影響河道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影響水庫大壩等工程安全的行為進行巡查,截至目前,通過專項檢查與日常巡查相結合的方式,累計開展執法巡查出動水政執法車60次,巡查河道300公里,巡查水域面積1780平方公里,出動執法人員300人次。
5.水土保持工作。通過實地對監管區域的考察與區域監管APP圖斑相結合,對水利部下發的商丘市民權縣范圍內的15個圖斑即時進行實地監管統計,并對圖斑復核后未批先建生產建設項目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及相關工作。截止目前全縣共審批水土保持方案6個,涉及房地產、加工制造類等行業。
6.做好黨建及人才日常工作。一是按照上級要求,進一步完善了各項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對黨員的管理教育,切實把黨建工作作為重點并落到實處。二是開展“干部夜學”、能力作風建設、學習強國活動評比等活動,組織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簡史》、《習近平重要論述摘編》、《百年大黨百對面》等,提升了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三是培養發展了4名黨員,入黨積極分子2名。
7.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一是成立了領導小組,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84名干部參與,齊抓共管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工作隊伍,駐村第一書記及隊員嚴格遵守“五天四夜”、“周二干群聯系日”等駐村工作制度。二是組織協助村民、公益性崗位對大街小巷、庭院溝渠等進行清除、保潔。協助王橋鎮趙莊村新安裝路燈80盞,新栽綠化樹870棵。三是幫助王橋鎮趙莊村脫貧戶發展特色種植產業16戶,協助村扶貧車間運營,可增加就業15人。四是農村水利管護公益崗位。為全縣提供農田水利管護公益性崗位519個,水管員由村委會選聘報鄉鎮核查備案,縣水利局負責組織對水利工程管護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并積極向縣財政部門申請落實村級水管員工資補助標準200元/月,水利工程管護人員工資已發放到位。為提高水利工程管護人員的積極性,解決項目建設完成后有人用、無人管、無人修、保護差的問題,確保農田水利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8.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對所屬的38座農村飲水安全水廠、站實行全封閉管理,全面衛生整治、消毒,24小時專人值守,并組建應急搶修隊伍,保障疫情防控期間正常供水。二是抽調38人配合全縣防控工作開展。其中24人到包保的5個服務點、14人對分包路段、家屬院區、公共場所執行相關防控措施,維護秩序筑屏障,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水利基礎設施病害問題。我縣大型水利工程多數修建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運行時間長,設備老化,淤積嚴重;部分中小型橋、涵、閘等基礎設施有帶病運行情況,存在安全隱患,整治重建的任務重。
(二)部分水利基礎設施存在管理問題。一是在偏遠的地方水利基礎設施受條件制約,存在長時間運行缺少保養維護。二是管護人員不足,群眾維護公共水利設施意識薄弱,導致部分農田基礎水利設施有損毀的情況。
(三)河長制工作長效機制不完善。一是部分基層河長的責任壓實度不夠,存在只掛名不履職盡責的應付思想。二是沒有充分發揮出各級各部門作用,部分河湖管理范圍內存在“四亂”現象。三是河湖長效清潔機制不完善,日常監督管理,考核問責力度欠缺。
(四)農村飲水安全配套不齊全。一是部分水廠(站)在夏季或春節用水高峰期時段,因管網設計標準低,沒有備用水源井,發生供水不足甚至斷水的情況。二是有部分水廠(站)存在除氟設備老化或設備不足現象,不能完全保障群眾及時用上放心水。
(五)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缺乏。雖近年來陸續充實了水利工作人員隊伍,但仍面臨水利隊伍年齡老化,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的問題。
(六)水行政執法、宣傳力度不夠。一是水行政執法的威懾性不足,一些群眾和取水單位不配合水行政執法工作;二是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群眾對《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規認識度不高。只是利用“中國水周”、“世界水日”開展法制宣傳的形式單一,效果不好。
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