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045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下屬單位 |
民權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三定規定制定和實施辦法》,按照《中共民權縣委辦公室、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民權縣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實施方案 )的通知》(民辦[2022] 50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民權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為民權縣醫療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副科級。
第三條 本規定確定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是民權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機構職責權限、人員配備和工作運行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 民權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
(一) 承辦全縣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醫療保障監測和離休干部醫療保障服務等工作;
(二)承擔全縣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和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保障待遇問題線索的受理、核查等輔助工作;
(三) 承辦全縣職工和行業單位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離休干部醫療保障服務等工作;
(四 ) 承擔縣本級醫療保障基金 ( 資金 ) 結算工作;
(五) 開展醫療保障信息平臺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六) 承擔縣轄區內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醫保經辦工作;
(七) 承擔醫保政策宣傳工作;
(八) 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民權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 綜合股。負責文秘、檔案、會務、機要保密工作,承擔醫保政策宣傳工作;負責黨建、群團、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人事財務股。承擔縣本級醫療保障基金 (資金 ) 結算撥付等工作;負責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資金)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中心干部人事、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 三)信息統計股。負責醫療保障信息平臺的運行維護和管理:負責醫療保險報表統計,承擔基本醫療保險、大病救助、醫療救助檔案信息等管理工作;承擔醫療保障數據監測工作。
(四) 基金管理股。負責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相關政策:承擔全縣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和定點醫藥機構基金問題線索的受理、核查等輔助工作。承擔全縣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參保人員保障待遇問題線索的受理、核查等輔助工作; 參與涉及第三者賠償的醫療費用核實工作。
(五)醫藥服務股。協助開展醫療服多價格項目調研、論證工作;開展醫藥價格信息監測、發布與披露工作;參與定點醫藥機構申報、評估、協議簽訂等事務性工作,
(六) 參保服務股。承辦全縣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醫療保障監測和離休干部醫療保障服務等工作;負責全縣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保險事項統計和監測工作。
(七) 異地就醫服務股。建立健全異地就醫結算協同機制:負責職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申請、轉診、結算等事務性工作:負責縣轄區內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醫保經辦工作。承擔異地聯網結算相關工作;承擔轉外就醫、異地安置人員管理工作。
(八)窗口服務股。負責醫療保障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承擔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工作:承擔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特殊病種(慢病 ) 審核認定、信息登記變更與證卡發放和單病種管理工作。承擔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審核結報,生育津貼待遇審核結算、醫療救助醫藥費待遇審核結算等服務工作。
第六條 民權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事業編制 61名,臨時編制 10名;核定領導職數 4名,其中: 主任1名、副主任 3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 8名: 經費實行財政全額撥款。
第七條 按照一次核定編制、逐步精簡到位的原則,對超出核定編制數額的在編人員,使用同性質、同待遇的臨時編制作為過渡,實行“退 3收2進1”,直到人員減少到核定編制以內。
第八條 本規定由中共民權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民權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本規定自2023 年 4月4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