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066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3-12-2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辦事指南 |
民權縣自然資源局辦事指南
集體土地所有權首次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原件);
4.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原件);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需郵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的材料(原件);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恍栲]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集體土地所有權轉移登記
申請材料?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集體土地所有權轉移的材料,除應提交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外,還應提交?
(1)農民集體互換土地的,提交互換土地的協議(原件);
(2)集體土地調整的,提交土地調整文件(原件);
(3)依法需要批準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取;需郵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集體土地所有權消滅的材料,包括?
(1)集體土地滅失的,提交證實土地滅失的材料(原件);
(2)依法征收集體土地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征收決定書(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申請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原件);
4.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原件);
4. 房屋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原件);
5.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取;需郵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材料,包括?
(1)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原件);
(2)宅基地或房屋面積、界址范圍變更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以及變更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取;需郵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申請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繼承的,提交依法繼承的相關材料(原件);
(2)分家析產的協議或者材料(原件);
(3)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的,提交互換協議書。同時,還應提交互換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材料(原件);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需郵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包括?
(1)宅基地、房屋滅失的,提交其滅失的材料(原件);
(2)權利人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提交權利人放棄權利的書面文件。被放棄的宅基地、房屋設有地役權的,需提交地役權人同意注銷的書面材料(原件);
(3)依法沒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或者房屋所有權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決定書(原件);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利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申請材料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原件);
4.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原件);
5.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原件);
6. 建設工程已竣工的材料(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需郵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變更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變更的材料,包括?
(1)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原件);
(2)土地或建筑物、構筑物面積、界址范圍變更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以及變更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原件);
(3)土地或建筑物、構筑物用途變更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
(4)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建筑物、構筑物的,提交有批準權限部門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者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需郵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轉移登記
申請材料?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
(1)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原件);
(2)因企業合并、分立、兼并、破產等情形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企業合并、分立、兼并、破產的材料、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權屬轉移材料、有權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屬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5. 依法需要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稅費繳納憑證(原件);
6. 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登記工作人員在預審完成后會向您出具業務受理通知書。
3.你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證的方式,自行領取的須持身份證、業務受理通知書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或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領?。恍栲]寄證書的,請您保持通訊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工本費10元/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注銷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 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消滅的材料,包括?
(1)土地或建筑物、構筑物滅失的,提交滅失的材料(原件);
(2)權利人放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提交權利人放棄權利的書面文件。設有抵押權、地役權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權人、地役權人或查封機關同意注銷的書面材料(原件);
(3)依法沒收、征收、收回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決定書(原件);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屬地國土中心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申報,登記工作人員進行預審。若您未備齊登記申請材料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登記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原件);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原件);
5.房屋已經竣工的材料(原件);
6.房地產調查或者測繪報告(原件);
7.建筑物區分所有的,確認建筑區劃內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材料(原件);
8.相關稅費繳納憑證(原件);
9.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書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書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實地查看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材料,包括?
(1)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2)房屋面積、界址范圍發生變化的,除應提交變更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外,還需提交?①屬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積、界址變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決定書;②改建、擴建引起房屋面積、界址變更的,提交規劃驗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驗收文件;③因自然災害導致部分房屋滅失的,提交部分房屋滅失的材料;④其他面積、界址變更情形的,提交有權機關出具的批準文件。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的,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和土地價款繳納憑證;
(3)用途發生變化的,提交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的,還應當提交土地價款以及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權利期限發生變化的,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和出讓合同補充協議。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的,還應當提交土地價款繳納憑證;
(5)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動產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交相關部門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
(6)共有性質變更的,提交共有性質變更協議書或生效法律文書。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書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書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
(1)買賣的,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協議;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
(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本規范1.8.6的規定提交材料;
(3)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
(4)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
(5)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
(6)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實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有權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 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5.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
6.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還應當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7,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稅費繳納憑證;
8.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書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書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 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包括?
(1)不動產滅失的,提交其滅失的材料;
(2)權利人放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提交權利人放棄權利的書面文件。設有抵押權、地役權或已經辦理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的,需提交抵押權人、地役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查封機關同意注銷的書面材料;
(3)依法沒收、征收、收回不動產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決定書;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實地查看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不收費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出讓合同和繳清土地出讓價款憑證等相關材料;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用地文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等相關材料;
(3)以租賃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土地租賃合同和土地租金繳納憑證等相關材料;
(4)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批準文件和其他相關材料;
(5)以授權經營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土地資產授權經營批準文件和其他相關材料。
4.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5.依法應當納稅的,應提交完稅憑證;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書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書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補正材料和縣局審批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材料,包括?
(1)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2)土地面積、界址范圍變更的,除應提交變更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外,還應提交?①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讓補充合同;②因自然災害導致部分土地滅失的,提交證實土地滅失的材料;
(3)土地用途變更的,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和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的,還應當提交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憑證;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權利期限發生變化的,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出讓合同補充協議。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的,還應當提交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憑證;
(5)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國有建設用地的,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變更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6)共有人共有性質變更的,提交共有性質變更合同書或生效法律文書。夫妻共有財產共有性質變更的,還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
5.依法應當納稅的,應提交完稅憑證;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書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書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恍栲]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材料,包括?
(1)買賣的,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合同;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
(2)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本規范1.8.6條的規定提交材料;
(3)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
(4)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
(5)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
(6)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實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5.申請劃撥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6.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繳清土地出讓價款憑證、稅費繳納憑證;
7.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書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書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材料,包括?
(1)國有建設用地滅失的,提交其滅失的材料;
(2)權利人放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提交權利人放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書面文件。被放棄的國有建設用地上設有抵押權、地役權或已經辦理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的,需提交抵押權人、地役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或查封機關同意注銷的書面文件;
(3)依法沒收、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決定書;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利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實地查看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預告登記設立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
4.屬于下列情形的,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預購商品房的,提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作為登記的申請材料。
(2)以預購商品房等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以及不動產抵押合同、主債權合同;
(3)不動產轉移的,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轉讓合同;
(4)不動產抵押的,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抵押合同和主債權合同。
5.預售人與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中包括預告登記的約定或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約定,可以不單獨提交相應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明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明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4.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預告登記變更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預告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材料(原件);
4.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明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明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恍栲]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3.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預告登記轉移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按照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材料?
(1)繼承、受遺贈的,按照本規范1.8.6的規定提交材料;
(2)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
(3)主債權轉讓的合同和已經通知債務人的材料;
4.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出具登記費繳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明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明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3.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預告登記注銷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
4.債權消滅或者權利人放棄預告登記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
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實地查看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不收費
依申請更正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事項錯誤的材料,但不動產登記機構書面通知相關權利人申請更正登記的除外;
4.申請人為不動產權利人的,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申請人為利害關系人的,證實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不動產權利存在利害關系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3.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書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書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不收費
依職權更正登記
申請材料
1.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事項錯誤的材料(原件);
2.通知權利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更正登記的材料和送達憑證(原件);
3.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發證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3.您可以選擇領取證書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書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需郵寄的,請您到發證窗口辦理郵寄手續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不收費
異議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證實對登記的不動產權利有利害關系的材料(原件);
4.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材料(原件);
5.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
承諾時限?即時辦理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不收費
注銷異議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異議登記申請人申請注銷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異議登記申請人的起訴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駁回訴訟請求的材料(原件);
4.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城市規劃區內的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城市規劃區外的到屬地國土中心所(登記分中心)登記窗口申請受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
承諾時限?即時辦理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不收費
查封登記
申請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等國家有權機關送達人的工作證和執行公務的證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達的,應當提交委托送達函;
2.人民法院查封的,應提交查封或者預查封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人民檢察院查封的,應提交查封函;公安等國家有權機關查封的,應提交協助查封的有關文件。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
承諾時限?即時辦理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不收費
注銷查封登記
申請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等國家有權機關送達人的工作證和執行公務的證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達的,應提交委托送達函(原件);
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解除預查封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公安機關等人民政府有權機關解除查封的,提交協助解除查封通知書;人民檢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原件)。
3.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薄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申請登記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告知您所需材料,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符合受理條件的,窗口工作人員予以受理;
承諾時限?即時辦理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不收費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委托他人代理人的提供);
4.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
5.主債權合同(原件)最高額抵押的,應當提交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債權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記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已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的不提供);
6.抵押合同(原件)主債權合同中包含抵押條款的,可以不提交單獨的抵押合同書。最高額抵押的,應當提交最高額抵押合同;(已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的不提供);
7.下列情形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同意將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的,應當提交已存在債權的合同以及當事人同意將該債權納入最高額抵押權擔保范圍的書面材料(原件);
(2)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應當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8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相關申請資料到抵押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未備齊材料或者申請材料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向您告知登記事項所需全部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窗口人員受理后會向您出具登記費交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明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需郵寄證明的,請您保持聯系電話號碼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不含公告、公示、實地查看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抵押權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委托他人代理人的提供);
4.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
5.抵押權變更的材料(原件)?
(1)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稱變更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2)擔保范圍、抵押權順位、被擔保債權種類或者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更的,提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約定相關變更內容的協議;
6.因抵押權順位、被擔保債權數額、最高債權額、擔保范圍、債務履行期限發生變更等,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7.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相關申請資料到抵押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未備齊材料或者申請材料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向您告知登記事項所需全部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窗口人員受理后會向您出具登記費交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明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需郵寄證明的,請您保持聯系電話號碼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抵押權轉移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委托他人代理人的提供);
4.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
5.抵押權轉移的材料(原件)?
(1)申請一般抵押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被擔保主債權的轉讓協議;
(2)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部分債權轉移的材料、當事人約定最高額抵押權隨同部分債權的轉讓而轉移的材料;
(3)債權人已經通知債務人的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1.請您帶齊相關申請資料到抵押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未備齊材料或者申請材料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向您告知登記事項所需全部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窗口人員受理后會向您出具登記費交費單;
3.請您憑交費單到收費窗口繳費,繳費后將交費單交回受理窗口并領取業務受理通知書;
4.您可以選擇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的方式,自行領取證明的須持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需郵寄證明的,請您保持聯系電話號碼暢通,快遞人員會送證上門。
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及依據
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件
收費依據?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抵押權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委托他人代理人的提供);
4.抵押權消滅的材料(原件);
5.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共同申請注銷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抵押權人單方申請注銷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抵押人等當事人單方申請注銷登記的,提交證實抵押權已消滅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1.請您帶齊相關申請資料到抵押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若您未備齊材料或者申請材料不符合登記要求,窗口人員會一次性向您告知登記事項所需全部材料清單,確保您的申請材料一次性交齊;
2.窗口受理人員受理完成后,請您持登記后的材料到檔案室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承諾時限?即時辦理
收費標準?不收費
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
4.查詢目的說明(原件)(權利人查詢無需提供);
5.證實存在利害關系的材料(不動產利害關系人查詢的,原件);
6.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監察機關以及其他執行公務需要的國家機關查詢的,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協助查詢材料(原件)和工作人員工作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和執行公務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7.其他必要材料。
辦事流程
1.請您帶齊申請材料,前往不動產信息查詢窗口;
2.窗口工作人員會對您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暫行辦法》出具查詢結果。
承諾時限
5個工作日(或即時辦理)
上述承諾時限均不含公告、公示和補正材料所需時間
收費標準?不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