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4-00000051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 |
民權縣伯黨鄉關于印發《伯黨鄉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
伯政〔2024〕75號
關于印發《伯黨鄉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鄉直各單位:
現將《伯黨鄉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伯黨回族鄉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伯黨鄉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
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
問題整改方案
按照民權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民權縣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民鞏固組〔2024〕1號)的要求,結合伯黨鄉工作實際,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全面做好反饋問題整改,確保取得工作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全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縣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決策部署,堅決扛穩政治責任,動真碰硬、舉一反三抓實抓細國家和省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有效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再上臺階,為全面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對反饋的問題做到照單全收、對照查擺、舉一反三、堅決整改。全面對照反饋問題逐一研判,深入查擺有效銜接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與不足,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進整改落實。通過問題整改,進一步補齊短板弱項,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堅持結果導向。研究剖析反饋的個性問題和共性問題,找出問題成因,拿出長效管理機制。通過解決一個問題,化解一類風險,做到整改一個、觸及一類、消除一片,以群眾滿意為準則,提升整體成效。
(三)堅持統籌推進。堅持把對國家和省級考核評估發現問題的整改與日常走訪排查發現問題整改結合起來,對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成效鞏固等方面的問題,區分不同情況,有力有序、分步推進,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三、主要任務
(一)責任落實方面
1.縣級部門、鄉村責任落實還不夠到位。國家考核評估發現,有的地方駐村幫扶單位人員選派不夠精準、管理不夠規范,有的地方鄉村干部存在松勁懈怠現象,有的村鞏固脫貧成果工作過度依賴駐村干部,有的地方駐村干部對基本政策、村情民情等還不夠熟悉。
省考核評估發現,有的地方駐村幫扶工作不扎實,存在對駐村干部、駐村工作隊輪換不及時、輪換把關不嚴、管理不到位的情況。有的地方駐村幫扶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幫扶單位重視程度不夠,后盾作用發揮不明顯。駐村干部不熟悉村情民情的情況,有8個鄉鎮8個行政村駐村干部存在年紀大對政策不熟悉、因生育原因駐村斷檔、駐村工作日記記錄簡單以及缺乏入戶及實際幫扶工作的記錄等。
整改措施:一是持續發揮鄉、村兩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領導小組統籌作用。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難點問題;二是持續抓好駐村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完善駐村干部的工作制度,嚴格落實對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駐村工作時間“五天四夜”的要求,嚴格落實考勤管理;三是做好與上級部門的對接工作。選派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優秀干部到基層去,深入鄉村振興第一線進行實地指導,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四是強化督查。鄉、村兩級進一步強化日常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五是落實好各項支持保障措施。協調財政部門、派出單位按時足額落實生活補貼、專項銜接資金和工作經費,排除第一書記后顧之憂,確保有錢干事;六是加強宣傳引導與社會監督。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滿意度。加大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力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七是規范監督舉報制度。設立舉報電話、郵箱等,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對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2.有的地方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不扎實。有的地方存在排查整改不全面、整改措施不精準、上報整改結果與事實不符等情況,三門峽、濮陽、南陽等地不同程度存在此類問題。綜合核查發現,商水縣個別行業部門未全面查擺,整改臺賬舉一反三的問題均為縣級整體自查內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以反饋的問題為基礎,結合自查問題,進行歸納梳理,建立詳實的問題臺賬。同時逐一分析問題產生根源,明確整改目標、責任人、時間節點和驗收標準,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二是真抓實改。組織開展針對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要求的培訓,提高鄉、村二級干部整改問題的能力,安排懂政策熟業務的干部對整改工作進行實時督導指導,及時解決整改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三是嚴格督查檢查。實行“對標”“對賬”“對人”,掛賬銷號,確保問題改到位、改徹底。對整改不力、進展緩慢或虛假整改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四是建立長效機制。深入剖析問題根源,解決好個性問題和共性問題關系,深挖問題根源,建立解決類似問題的長效機制。同時積極總結整改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將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固化為制度和工作流程,杜絕類似問題屢改屢犯。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二)政策落實方面
3.“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落實還有薄弱環節。國家考核評估發現,有的地方殘疾兒童教育保障措施和“先治療后付費”政策落實不到位,有的地方飲水安全保障水平不高。
省考核評估發現,有的地方教育幫扶政策落實不到位,控輟保學工作不夠扎實,存在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非身體原因輟學勸返不及時,送教上門和教育資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情況。有的地方“先診療后付費”政策未全面覆蓋落實到位,有的監測戶存在先交費后住院的情況。有的地方對慢性病幫扶政策宣傳不到位。有的地方危房改造建新不拆舊,對閑置危房未采取掛牌、管控措施。部門之間數據共享機制不夠完善。村級衛生室醫療服務功能薄弱等。
整改措施:一是持續強化教育保障。進一步健全完善教育部門、學校、家庭多方聯控聯保責任機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流程和工作職責。通過定期巡查、突擊檢查、交叉檢查、專門督查等方式定期對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在校情況進行排查。嚴格落實臺賬信息、勸返工作記錄、送教記錄、部門函件等檔案信息管理工作,防止因認定程序不規范、把關不嚴格、部門協作不力等原因而出現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二是持續強化醫療保障。廣泛動員村兩委干部、定點醫藥機構、簽約醫生、駐村隊員、結對幫扶責任人開展政策宣傳,特別是家庭成員有患慢性病、大病的,要做到不漏一戶,掃除宣傳盲區。對于困難群眾慢性病卡辦理,要簡化鑒定審批手續,可由村兩委干部、幫扶責任人、簽約醫生等幫辦、代辦,做到應辦盡辦。鄉鎮衛生院在向轄區居民提供醫保即時結算服務的同時,加強對村衛生所/室的管理和指導,及時納入醫保定點管理,接入醫保信息系統,打通醫療保障服務基層群眾‘最后一公里’。進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加強農村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患者監測預警,按規定及時落實醫療保障和救助政策。定點醫療機構繼續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在結算窗口醒目位置張貼“一站式結算”標識,繼續落實好“住院患者先診療后付費”等政策,減輕患者負擔,確保就診患者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項醫療保障政策待遇。持續加大簽約醫生等基層衛生機構人員政策和業務技能培訓力度,提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進一步細化簽約和履約服務,對脫貧人口提供針對性服務,做到簽約一人、履約一人、做實一人、滿意一家。三是持續強化住房保障。嚴格“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底線標準,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動態清零。嚴格質量安全建設和驗收標準,不斷提升農村危房改造的質量水平,全力實現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人群住房安全有保障。四是持續強化飲水安全。加快推進安全飲水入戶工程升級工程進度,加強工程運行管理,落實水管員工資待遇。同時做好水質監測預警工作。五是持續強化信息共享。嚴格落實收入、就業、教育、醫療等各部門和各級干部排查的信息共享,及時將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對象納入監測管理,給予切合實際、具有針對性的幫扶計劃,從而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現象。
責任單位:鄉中心校、鄉衛生院,鄉城鎮辦、鄉農辦、村兩委。
4.外出務工交通補貼政策落實不夠到位。國家考核評估發現,有的地方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對象)領取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貼的占比低,有的干部群眾反映報銷手續繁瑣。省考核評估發現,跨省就業一次性交通補助發放不及時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開展摸排。組織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以及村兩委對跨省就業的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一次性交通補助政策落實等情況開展摸排,全面掌握脫貧人口外出務工情況和就業現狀,及時建立脫貧勞動力轉移就業信息臺賬,實施每周動態管理、實時更新,并同步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更新。二是落實補助資金。按照縣人力資源部門制定的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對象)跨省就業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方案,積極申報跨省就業的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一次性交通補助并進行公示公告,建立補助臺賬,確保補助資金及時發放農戶“一卡通”。三是加強政策宣傳。組織基層干部和網格員,采取政策宣講、喇叭廣播、發放明白紙以及制作政策宣傳短視頻、政策指南在“兩微一端”進行宣傳等方式,加大對外出務工脫貧勞動力交通補助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家喻戶曉、應知盡知,切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提高脫貧群眾政策知曉度和跨省就業積極性。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鄉勞保所、村兩委。
(三)工作落實方面
5.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運行不夠順暢。防止返貧監測數據共享機制不夠完善。河南省級只有醫保、民政、殘聯部門進行了預警信息共享,各縣開展數據比對、推送預警信息等方式未規范統一。有的行業部門2023年未及時推送可能導致返貧致貧的預警信息。有的行業部門全年無預警信息推送。個別村防止返貧監測集中排查、識別納入工作不夠到位。個別村兩委會議記錄顯示全年未開展防止返貧監測研判工作。省暗訪發現,某村只提供了一部分2023年第二次防止返貧動態監測核查表,且核查內容有缺項,如“收入情況”欄為空白。宣傳不夠到位。有的地方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政策宣傳不夠到位,影響農戶自主申報和幫扶措施落實。省暗訪發現,入戶走訪某村脫貧戶監測戶,家中均未張貼“明白紙”。
有的地方對監測幫扶政策把握不精準,識別納入監測不及時、不全面,存在應納未納現象。部分縣因行業部門信息比對落實不到位,造成監測對象識別不精準。有的地方幫扶政策宣傳不夠、群眾知曉度不高。鶴壁市入戶調查614戶,沒聽說過監測對象申報“政策明白紙”的占比18.24%,不了解監測對象申報“政策明白紙”相關內容的占比38.11%。有的地方對實施開發式幫扶、激發監測對象內生動力的辦法不多。濟源示范區2023年有勞動能力而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未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戶占比為1.7%,遠高于其他地方比例。有的地方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的信息數據采集不扎實。全省2023年人均純收入系統登記數據比實地核實數據虛高20%以上的占10.86%,其中,原陽縣、南陽縣宛城區的比例高達23%以上,鄭州、焦作等地樣本村中的脫貧戶監測戶對系統中的收入數據認可度較低。
整改措施:一是統籌各方信息,強化監測預警。嚴格落實《民權縣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利用上級推送的預警信息,逐戶核查核實,將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對象納入監測管理。二是核查核實信息,提升數據質量。組織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幫扶責任人對脫貧人口、監測對象收入等家庭信息再核實,做到賬實相符,同時嚴守信息錄入關,落實工作責任,做真做實各項數據。研判分析返貧致貧風險和發展需求,堅持“缺啥補啥”原則,確保監測戶應享受的幫扶政策措施全部落實到位、幫出實效。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利用村里“大喇叭”、印發宣傳單,張貼公告欄,組織召開村民會議等宣傳形式,并動員駐村干部、村干部、網格員等各級幫扶力量,走村入戶進行申報政策講解和申報程序演示。對所有農戶發放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申報政策“明白紙”,張貼“防貧申報”二維碼,對所有監測對象發放幫扶政策“明白紙”,提高農戶對防返貧監測幫扶申報政策,監測對象對幫扶政策的知曉度。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6.脫貧人口就業幫扶工作不夠到位。就業幫扶車間管理不夠規范。有的幫扶車間系統顯示帶動脫貧戶,實際已停止運行。鄉村公益性崗位管理不夠規范。國家考核評估發現,有的村公益性崗位協議簽訂不規范、人崗不相適,有的村大多數未簽訂協議,有的村選聘殘疾人或高齡老人擔任公益性崗位,有的地方存在崗位虛設等情況。部分脫貧人口務工就業難度加大。省綜合核查發現,某縣2023年開發的11675個公益性崗位,均未購買工傷保險或人身意外險。2個縣(市)分別有23戶、10戶脫貧戶監測戶在省外務工6個月以上,已享受跨省務工一次性交通補貼,同時被安置公益性崗位。國家考核評估發現,部分脫貧勞動力技能水平仍然相對較低,一些脫貧人口靠打零工實現就業,就業質量不高。有的地方就業幫扶政策落實不到位,存在技能培訓時效性、針對性不強,技能培訓對象不精準,鄉村公益崗位管理不規范等情況。蘭考縣2023年脫貧勞動力持證人員為726人,僅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25.8%。
整改措施:一是強化幫扶車間規范化管理。嚴格落實《河南省扶貧車間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豫脫貧辦〔2018〕84號)和《<河南省扶貧車間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補充通知》(豫脫貧辦〔2019〕77號)要求,提升幫扶車間吸納脫貧勞動力的能力,加大幫扶車間信息化監管力度,落實全天候監測。二是規范公益崗位管理。按照“誰開發、誰負責、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督促公益崗開發單位履行好公益崗管理責任,保障公益崗的人身安全,落實公益崗人身意外險或工傷保險。村兩委要建立并完善公益崗位管理辦法、考勤制度等規章制度,簽訂規范的用工協議,明確選聘對象、崗位職責、待遇水平、考勤標準、退出機制等事項,加強鄉村公益崗位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杜絕變相發錢、人崗不適等現象。三是強化就業幫扶作用。根據用工需求,有組織的提供勞務輸出工作,點對點搭建用工信息對接平臺,介紹本村脫貧人口、監測對象的閑散勞動力外出務工就業,針對性地開展就業幫扶。重點落實好就業培訓、創業貸款、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等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簡化申報流程,按時發放省外務工一次性交通補貼。大力實施就業援助,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通過實施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硬措施,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四是強化技能培訓。以“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為重要抓手,組織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深入實施“雨露計劃”,落實好職業技能補貼等相關政策,實現對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應培盡培、愿培盡培。
責任單位:鄉勞保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7.個別地方小額信貸管理不夠到位。國家考核評估發現,有的地方存在小額信貸監管方式不合理、用途不規范、違規提高貸款門檻、自行縮小政策受益范圍等情況。省考核評估評估發現,小額信貸用途不規范,焦作市申請小額信貸的193戶脫貧戶監測戶中有44戶違規用于非生產性支出、存入銀行吃利息。
整改措施:一是加強政策宣傳。積極開展對小額信貸等惠農政策、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提高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引導脫貧戶、監測戶充分利用小額信貸發展產業,對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做到“因需而貸”“應貸盡貸”。二是嚴格信貸資金用途。嚴格執行扶貧小額信貸戶借、戶用、戶還,精準用于脫貧戶和監測戶發展產業,不能用于結婚、建房、理財、購置家庭用品等非生產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資平臺、生產經營企業等。三是強化信貸資金監管。進一步加大信貸資金政策宣傳,讓脫貧戶和監測戶知曉扶貧小額貸款的使用規定。相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審批,協同幫扶責任人加強貸款用途監管,對利用扶貧小額貸款還債等非生產性活動的情況,應當及時調整為發展產業,切實發揮扶貧小額信貸資金效益。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鄉農村商業銀行,村兩委。
8.部分光伏電站運維管護不夠到位。國家考核評估發現,有的村光伏收益分紅較2022年出現下降占比高、降幅也比較高,收益下降的光伏電站普遍存在運維管護不佳、維修不及時、停機時間較長等問題。
整改措施:一是強化監測管理。秉承光伏電站“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則,依托全國光伏幫扶信息監測系統,建立健全政府牽頭、運維公司負責實施、村級管護人員具體落實的三級運維管護機制。在實際運維管護工作中,各職能部門要通力合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聯合實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及時發現和解決電站運行中的各類問題,并將巡查、抽查情況作為一項主要內容,對運維公司和運維管護人員實行年度考核。二是強化設備保護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應對自然災害、人為破壞等各種因素對電站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繼續采取商業運作模式,為全鄉光伏電站全額購買發電設備財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確保電站正常運轉和避免各種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財產損失。三是規范收益分配機制。持續加強村級光伏電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嚴格控制綜合性支出占比,確保光伏收益分配規范合理、公平。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9.部分幫扶項目資產低效閑置、聯農帶農機制不夠健全。國家考核評估發現,有的地方產業幫扶項目收益率低,收益低的項目占比高。省考核評估評估發現,有的地方產業幫扶“四個一批”推動不力,產業發展規模小、聯農帶農機制不健全、抗風險不強的問題仍比較突出。洛陽市偃師區存在“四個一批”項目排查不到位的情況;信陽市平橋區五里鎮某村2018年葡萄園項目列入“另起爐灶一批”項目后,一直處于村兩委初步商議階段,沒有實質性進展;淇縣某村有2個產業幫扶項目與承租企業簽訂帶貧協議;舞陽縣2023年鄉村振興產業園建設項目資金規模達6445萬元,僅依靠固定資產收益、簡單分紅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整改措施:一是強化幫扶項目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幫扶項目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做好各個幫扶項目資產運作的評審工作,完善項目績效目標申報、審批、自評、驗收工作,鄉政府組織專門人員成立項目監督小組,嚴格項目實施過程全方位、全過程監管,確保項目實施嚴格按照方案規定執行,加強項目績效管理,做到無效必問責。二是深入實施幫扶產業項目“四個一批”行動。按照“鞏固一批、升級一批、盤活一批、調整一批”要求,細化分工,壓實責任,有序推動產業項目“四個一批”專項行動排查階段落細落實,切實將產業管好用好,推動幫扶產業高質量發展。三是完善企業帶農聯農機制。深入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吸引和服務更多民營企業參與鄉村產業發展,落實生產托管、資產經營、資產出租、資產入股等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聯結機制。引導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主動收購當地農產品,優先加工儲藏當地農產品,鼓勵合作企業全員吸納當地脫貧勞動力實現就近就地就業。四是及時落實分紅資金,加大對企業分紅資金的監管,督促企業按協議要求及時到位分紅資金,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完善村級二次收益分配方案,主要用于公益崗位設置和村級公共服務支出。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10.項目資產管理不夠嚴格。有的地方幫扶項目資產處于閑置狀態或發展未達預期,存在收益不明顯、監管不到位、扶貧項目資產收益未發揮實際效應等情況。有的項目實施推進較慢,有的資金撥付不及時。有的項目資產后續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強幫扶項目資產后續管理。壓實鄉、村二級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幫扶項目資產后續管理工作機制。進一步查漏補缺,加強經營性資產運營管理,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完善經營性資產運營方案,明確運營主體、經營方式和期限,明確運營各方權利義務,明晰資產產權關系,督促資產使用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資產收益,確保及時兌現村集體、脫貧戶收益,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二是盤活低效閑置資產。對2013年以來使用各級各類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財政涉農統籌整合資金、銜接資金、社會扶貧資金等投入形成的資產進行摸底清查,排查低效閑置資產底數,激活閑置資源和存量資產,提高項目資產使用效益。三是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積極落實銜接資金項目管理統籌協調推進機制,采取得力措施,切實加快項目實施,及時組織項目驗收和工程決算,及時申請撥付財政銜接資金。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鄉財政所,村兩委。
11.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有的項目實施管理不到位。個別項目招投標和合同簽訂不規范,有的項目管理不到位。二是有的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不到位。個別項目超進度付款,個別項目超范圍使用資金。三是項目庫建設及績效管理、公告公示落實工作需要改進。有的未納入項目庫,有的入庫程序不規范,有的項目因論證不充分導致實施環節調整或資金使用不及預期;有的績效指標與實施方案內容不對應、要素不齊全或存在錯誤,有的項目績效目標未經審核或批復,有的項目績效監控與實際情況不符,部分項目未進行績效自評或自評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部分項目未按要求進行公告公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強項目入庫管理。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注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的謀劃,做好項目籌劃,嚴格執行入庫程序,提高入庫項目質量。二是規范資金項目管理。及時做好銜接資金測算和對接工作。嚴格執行招標采購、項目監理、竣工驗收、資金撥付進度等的要求,加強合同協議、公示公告等項目資料審查管理,依托財政預算管理一體系統和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圍繞項目推進重點環節、重要施工季節和重要時間節點,適時開展實地督導,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跟蹤整改。三是健全資金績效評價。壓實項目實施主體責任,健全績效管理鏈條,全面實施績效管理。事前明確銜接資金支持項目績效目標,并加強審核把關,未明確績效目標的項目不得安排預算。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
責任單位:鄉財政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12.人居環境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村村容村貌差,存在衛生死角。有的脫貧戶監測對象戶容戶貌需進一步提升。有的地方改廁后續管護服務不到位,管護機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進一步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宣傳欄、廣播、微信公眾號、創建示范戶等多渠道廣泛宣傳人居環境整治的重要性和意義,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和參與度。同時積極組織開展環保知識講座和培訓活動,引導居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衛生習慣。持續加大鄉村“治理六亂、開展六清”活動力度,從而高質量實現農村凈起來、綠起來、亮起來、美起來目標。二是持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鞏固拓展農村改廁摸排整改成果,堅持農村廁所改造與使用管護統籌推進,建立健全日常巡檢、設備維修、糞污清掏處理等長效管護體系,形成規范化使用管護制度。設立改廁服務點,方便群眾廁具壞了及時修,糞污滿了及時抽取。三是持續推進農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鞏固健全農村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加強對農村垃圾清理轉運處理的監管,做到日產日清,提升村莊保潔水平。四是推進村容村貌整體提升。突出規劃引領,突出鄉土特色和地域特點,有序推進農房及院落風貌整治;持續開展創建活動,推進“三無一眼凈”“五凈一規范”“四美鄉村”“美麗小鎮”“五美庭院”創建。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的積極性,組織動員群眾自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立健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長效機制。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13.部分村資料不齊全,管理不規范。有的村學習上級文件精神會議記錄不齊全;有的村篩查表、排查表個別戶沒有戶家簽字,沒有日期;有的村公益崗位考勤表不規范,存在不同人員簽字同一筆跡情況等。
整改措施:嚴格按照《河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檔案資料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豫鄉振[2021]79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檔卡資料建設標準,提升檔案資料管理水平。把行政村、脫貧戶、監測對象檔案規范化,各類檔卡資料梳理規范有序,并及時采集更新信息,做到賬實相符,邏輯關系無誤,脫貧戶、監測戶做到一戶一檔,監測對象監測排查、識別納入、風險消除檔案資料充分完善。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14.部分村戶、機、卡不一致,賬實不符,信息邏輯錯誤。有的村個別脫貧戶電話號碼國網系統錄入錯誤;有的村個別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地址系統錄入錯誤;有的村個別脫貧人口身份信息錄入錯誤;有的村有的戶檔卡資料信息邏輯錯誤等。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數據采集機制。進一步嚴格數據采集,確保數據的全面性、準確性和及時性,明確數據采集的標準和流程,加大鄉、村信息員培訓力度,使其掌握正確的數據采集方法。二是強化數據審核。進一步健全完善數據審核制度,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多重審核,包括邏輯校驗、交叉驗證等,以發現和糾正錯誤或不準確的數據。三是加強數據整合與共享。強化來自不同部門和渠道的信息數據整合力度,督促督導幫扶干部進村入戶對數據的核實核查,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的互聯互通和共享,形成更全面、準確的信息數據視圖。四是建立動態更新機制。結合實際信息數據的變化,隨時進行系統信息數據調整和更改,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五是強化數據質量。結合省、市、縣信息數據問題反饋,鄉定期或不定期對信息數據的質量進行評估和監測,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改進措施。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村兩委。
(四)鞏固成效方面
15.脫貧人口增收存在一定風險。國家考核評估發現,2022年全國人均純收入最低20%脫貧人口中,2023年收入下降的人數為3.92萬人,占比0.25%;剩余290.7萬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中,因病因殘的占比達到75.4%,自身發展能力弱,長期穩定增收難度很大。有的地方存在脫貧人口收入數據信息采集不規范的情況。省考核評估發現,全省脫貧人口2023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上年不升反降的人數占比為0.43%。個別地方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發展能力。采取發展產業、穩定就業等開發式措施,加大對脫貧戶和監測戶的幫扶支持力度,提高自身發展能力。對無法外出務工的,通過龍頭企業幫帶、幫扶車間和以工代賑項目吸納、公益崗位安置、村集體經濟帶動等方式,實現就地就近就業。二是關愛特殊群體。對大病戶、老人戶、低保戶、殘疾人戶等特殊困難群體,用好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殘疾人補貼、兜底補貼等有效措施,動員愛心企業、社會組織、成功人士等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幫扶,不斷提高特殊困難群體的收入水平。三是全面走訪排查。組織動員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村兩委干部和幫扶責任人進行全面排查,重點關注脫貧人口的家庭收入來源和生產生活的現狀,針對可能出現的返貧致貧風險點,逐戶逐項制定幫扶措施。四是強化監測幫扶。積極與上級相關行業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做好信息預警推送、數據共享、數據比對等工作,及時監測低收入人群的家庭收入變化和實際需求,提前介入采取有針對性地幫扶措施,落實幫扶政策,及時化解返貧致貧風險。五是激發群眾內生動力。加強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采取更通俗的方式,宣傳勤勞致富的典型案例,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勞動光榮的思想觀念,幫助部分群眾轉變思想,克服“等靠要”錯誤觀念。六是嚴把數據質量關。利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和“河南省防返貧監測平臺”數據分析功能,結合平時監測發現的問題,進行研判分析,錄入系統確保基礎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實事求是。特別是核算的收入信息,確保得到農戶認可,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服務中心、鄉勞保所、村兩委。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問題整改是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鄉、村要堅決扛起主體責任,鄉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推動,高度重視問題整改工作,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對待、謀劃部署、強力推動,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認真細化整改方案。要把國家、省、市,縣反饋的問題以及舉一反三排查出的問題統籌起來,建立整改臺賬,逐條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自查發現問題未整改到位的要納入整改臺賬
(三)強化督導。鄉政府針對問題整改情況,組織鄉紀委監委、鄉村振興服務中心開展調研、督查指導工作,對不能按時完成此次后評估問題整改情況整改任務的,進行約談提醒,對于虛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紀委監委部門進行嚴肅問責。
(四)全面確保整改成效。各村兩委、各鄉直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鄉黨委、政府部署要求上來,堅持問題導向,持續發揚脫貧攻堅精神,克服松勁懈怠思想,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做到“五個防止、三個不放過”,即抓住根本、防止就事論事,注重效果、防止重過程走形式,勇于攻堅、防止畏難情緒,全員投入、防止當局外人,守土盡責、防止“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整改不徹底不放過、問題產生原因不查清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從嚴從實抓好問題整改,做到個個問題有著落、件件整改見實效,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