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4-00000270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4-09-1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解讀 |
白云寺鎮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讀
三、農村危房改造的建設標準有哪些?
答:農村危房改造要執行最低建設要求,改造后住房須建筑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房屋建筑面積1至3人戶控制在60平米以內,且1人戶不低于20平米、2人戶不低于30平米、3人戶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戶人均建筑面積不超過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對于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極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脫貧的特困戶,改造房屋面積按下限標準控制。
四、農村危房改造的改造方式和完成時限的具體要求?
(一)改造方式
擬改造農村危房屬D類危房的,應拆除重建;屬C類危險的,應修繕加固。危房改造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各鄉鎮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
(二)完成時限
每年9底前完成全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10月中旬前完成驗收工作,10月底前完成農戶資金打卡發放工作。
五、農村危房改造如何申報?
答:堅持戶申請、村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
1、農戶個人申請。符合以上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身份證、戶籍、五保、低保等證明材料。
2、村集體評議。召開村民會議或經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初定危房改造對象并公示3天。對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報鎮(辦、區)審核。
3、鄉鎮審核。鎮(辦、區)政府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要及時進行審核,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住房和家庭經濟情況等進行調查核實、拍照。符合條件的,報縣級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核結果在鎮(辦、區)政府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縣級審批。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接到鎮(辦、區)人民政府上報的材料后,進行實地復核,根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組織人員上門進行房屋鑒定核查。對符合條件的,根據住房危舊程度,核定資助方式及標準。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所在的鎮(辦、區),并說明原因。
5、核查驗收。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各鄉(鎮、區)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建設要求,逐戶逐項對改造后的住房檢查驗收,并向縣級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提交驗收情況報告。縣級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鄉(鎮、區)驗收情況進行復查。
六、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辦公室設在什么地方、服務電話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