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4-00000079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文件 |
商丘市民政局 商丘市財政局關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示范區社會事務局:
為進一步做好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按照《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豫民文〔2023〕1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適當提高我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從2023年1月1日起,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財政補助水平提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確保不低于低保標準的1.3倍。
低保資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按月發放,每月10日前發放到位。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通過惠民惠農資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賬戶。對于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補助資金統一支付到供養服務機構。提高標準部分的資金在3月底前補發到位。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將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列入本級預算,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商丘市民政局 商丘市財政局
2023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