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230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社會保險登記 |
民權縣程莊鎮社會保險繳費申報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 時限 | 公開 主體 | 公開渠道 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縣級 | 鄉級 | |||||
| 3.社會保 險繳費申 報 | 3.1繳費 人員增減 申報 | 1.事項名 稱 2.事項簡 述 3.辦理材 料 4.辦理方 式 5.辦理時 限 6.結果送 達 7.收費依 據及標 準 8 辦事時 間 9.辦理機 構及地 點 10.咨詢查 詢途 徑 11. 監督投訴 渠道 | 1. 《中華 人民共和 國政府信 息公開條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第 711號) 2. 《中華 人民共和 國社會保 險法》 (2010年 10月28日 第十一屆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會第十七 次會議通 過,根據 2018年 12月29日 第十三屆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會第七次 會議《關 | 公開事項 信息形成 或變更之 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公開 |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 部門 | ■政府網 站 □政 府公報 □兩微一 端 □發 布會/聽 證會 口廣播電 視 □紙 質媒體 口公開查 黨點■政 務服務中 心 □便民服 務站□ 入戶/現 場 □社區/企 事業單 位/村公 示欄(電 子屏) □精準推 送 ■其 他基層 公共服務 平臺 | √ | √ | √ | √ | |||
| 于修改 中華人 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 法〉的決 定》修 正 ) 3. 《社會 保險費征 繳暫行條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710 號 ) | |||||||||||||
| 3.社會保 險繳費申 報 | 3.2社會 保險繳費 申報與變 更 | 1.事項名 稱 2.事項簡 述 3.辦理材 料 4.辦理方 式 5.辦理時 限 6.結果送 達 7.收費依 據及標 準 8 辦事時 間 9.辦理機 | 1. 《中華 人民共和 國政府信 息公開條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第 711號) 2. 《中華 人民共和 國社會保 險法》 (2010年 10月28日 第十一屆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 公開事項 信息形成 或變更之 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公開 |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 部門 | ■政府網 站 □政 府公報 □兩微一 端 □發 布會/聽 證會 □廣播電 視 □紙 質媒體 口公開查 閱點■政 務服務中 心 口便民服 務站□ 入戶/現 場 | √ | √ | √ | √ | |||
| 構及地 點 10.咨詢查 詢途 徑 11 監督投訴 渠道 | 常務委員 會第十七 次會議通 過,根據 2018年 12月29日 第十三屆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會第七次 會議《關 于修改 〈中華人 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 法〉的決 定》修 正 ) 3. 《社會 保險費征 繳暫行條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710 號 ) | 社區/企 事業單 位/村公 示欄(電 子屏) □精準推 送 ■其 他基層 公共服務 平臺 | |||||||||||
| 3.3社會 保險費延 繳申請 | 1.事項名 稱 2.事項簡 述 3.辦理材 料 | 1. 《中華 人民共和 國政府信 息公開條 例》(中 華人民共 | 公開事項 信息形成 或變更之 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公開 |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 部門 | ■政府網 站 □政 府公報 □兩微— 端 □發 布會/聽 | V | |||||||
| 4.辦理方 | 和國國務 | 證會 | |||||||||||
| 式 | 院令第 | □廣播電 | |||||||||||
| 5.辦理時 | 711號) | 視 □紙 | |||||||||||
| 限 | 2.《中華 | 質媒體 | |||||||||||
| 6.結果送 | 人民共和 | □公開查 | |||||||||||
| 達 | 國社會保 | 閱點■政 | |||||||||||
| 7.收費依 | 險法》 | 務服務中 | |||||||||||
| 據及標 | (2010年 | 心 | |||||||||||
| 準 8. | 10月28日 | □便民服 | |||||||||||
| 辦事時 | 第十一屆 | 務站□ | |||||||||||
| 間 | 全國人民 | 入戶/現 | |||||||||||
| 9.辦理機 | 代表大會 | 場 | |||||||||||
| 構及地 | 常務委員 | 口社區/企 | |||||||||||
| 點 | 會第十七 | 事業單 | |||||||||||
| 10.咨詢查 | 次會議通 | 位/村公 | |||||||||||
| 詢途 | 過,根據 | 示欄(電 | |||||||||||
| 徑 11. | 2018年 | 子屏) | |||||||||||
| 監督投訴 | 12月29日 | □精準推 | |||||||||||
| 渠道 | 第十三屆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會第七次 會議《關 于修改 〈中華人 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 法〉的決 定》修 正) 3.《社會 保險費征 繳暫行條 | 送 ■ 其 他基層 公共服務 平臺 | |||||||||||
|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710 號 ) | |||||||||||||
| 3.4社會 保險費欠 費補繳申 報 | 1.事項名 稱 2.事項簡 述 3.辦理材 料 4.辦理方 式 5.辦理時 限 6.結果送 達 7.收費依 據及標 準 8. 辦事時 間 9.辦理機 構及地 點 10.咨詢查 詢途 徑 11. 監督投訴 渠道 | 1. 《中華 人民共和 國政府信 息公開條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第 711號 2. 《中華 人民共和 國社會保 險法》 (2010年 10月28日 第十一屆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會第十七 次會議通 過,根據 2018年 12月29日 第十三屆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 公開事項 信息形成 或變更之 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公開 |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 部門 | ■政府網 站 □政 府公報 □兩微一 端 □發 布會/聽 證會 □廣播電 視 □紙 質媒體 口公開查 閱點■政 務服務中 心 口便民服 務站□ 入戶/現 場 社區/企 事業單 位/村公 示欄(電 子屏) □精準推 送 其 他基層 公共服務 平臺 | √ | √ | √ | √ | ||||
| 會第七次 會議《關 于修改 (中華人 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 法〉的決 定》修 正 ) 3. 《社會 保險費征 繳暫行條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710 號 ) | |||||||||||||
| 3.社會保 險繳費申 報 | 3.5社會 保險斷繳 補繳申報 | 1.事項名 稱 2.事項簡 上 | 3.辦理材 料 4.辦理方 式 5.辦理時 限 6.結果送 達 7.收費依 據及標 準 8 辦事時 | 1. 《中華 人民共和 國政府信 息公開條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第 711號) 2. 《中華 人民共和 國社會保 險法》 (2010年 10月28日 第十一屆 | 公開事項 信息形成 或變更之 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公開 |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 部門 | ■政府網 站 □政 府公報 □兩微— 端 □發 布會/聽 證會 口廣播電 視 口紙 質媒體 □公開查 閱點■政 務服務中 心 口便民服 務站□ | √ | √ | √ | √ | |||
| 間 9.辦理機 構及地 點 10.咨詢查 詢途 徑 11 監督投訴 渠道 |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會第十七 次會議通 過,根據 2018年 12月29日 第十三屆 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 會第七次 會議《關 于修改 〈中華人 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 法〉的決 定》修 正 ) 3. 《社會 保險費征 繳暫行條 例》(中 華人民共 和國國務 院令710 號 ) | 入戶/現 場 □社區/企 事業單 位/村公 示欄(電 子屏) □精準推 送 ■其 他基層 公共服務 平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