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4-00000097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 |
花園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花園鄉機井排查與日常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村委:
為切實加強我鄉鄉域內機井排查與日常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并解決機井存在的問題,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水資源高效利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花園鄉機井排查與日常管理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花園鄉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花園鄉機井排查與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
為規范我鄉機井排查與日常管理工作,確保機井設施的安全運行,合理開發與保護地下水資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以及省、市、縣相關水資源管理規定,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我鄉行政區域內所有用于農業灌溉、人畜飲水、工業用水、生態補水等目的的機井(以下簡稱“機井”)的排查、維護、使用、監測及日常管理。
第三條 基本原則
1、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根據水資源分布情況和用水需求,科學規劃機井布局,避免無序開采。
2、節約優先,高效利用:推廣節水灌溉技術,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水資源浪費。
3、嚴格管理,確保安全:加強機井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機井安全運行,防止水質污染。
4、保護生態,可持續發展:注重地下水資源的生態保護,實現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第四條 管理體制
建立鄉政府主導、村負責、群眾參與的機井管理機制。鄉政府成立機井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政策制定、監督指導等工作;各村設立機井管理小組,具體負責本區域內機井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第二章 機井排查
第五條 排查周期與內容
1、周期安排:
機井排查工作應定期開展,原則上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在極端天氣、地質變動、重大工程項目實施等特殊情況下,應增加排查頻次。
2、排查內容:
(1)機井基本信息:包括機井編號、位置、井深、井徑、成井時間、取水用途、取水許可證等。
(2)井體結構安全:檢查井壁、井管、井臺、井房等是否完好,有無開裂、塌陷、破損等現象;井蓋是否牢固,能否有效防止人畜落入。
(3)抽水設備狀況:評估水泵、電機、配電箱、電纜線、管道等設備的運行狀況,檢查是否存在老化、漏電、破損等問題。
(4)水質安全:通過取樣檢測,評估機井水質是否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標準。
(5)周邊環境:評估機井周邊是否存在污染源,如垃圾堆放、工業廢水排放等;以及是否存在影響機井安全的地面沉降、地下水超采等問題。
第六條 排查方法與程序
1、制定排查方案:根據機井分布情況和使用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目標、范圍、方法、時間節點等。
2、組織排查隊伍:由鄉機井管理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各村機井管理小組、專業技術人員等參與排查工作。
3、實施現場排查:按照排查方案要求,對機井進行逐一排查,詳細記錄排查情況,拍攝現場照片或視頻作為佐證。
4、匯總排查結果:對排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形成排查報告,明確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5、制定整改措施: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單位、整改時限等。
第七條 問題整改與跟蹤
1、下發整改通知:對需要整改的機井,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至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
2、跟蹤整改進度: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定期跟蹤整改進度情況,確保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3、驗收整改成果:在整改完成后,組織相關人員對整改成果進行驗收評估,確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第三章 日常管理制度
第八條 使用許可與登記
1、取水許可:新建、改建、擴建機井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辦理取水許可手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鑿或擴大取水規模。
2、登記管理:所有機井必須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實行一井一檔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機井基本信息、使用狀況、維護記錄、水質檢測報告等。
第九條 日常維護
1、維護計劃:各村機井管理小組應制定機井日常維護計劃,明確維護內容、周期及責任人。
2、日常維護:
(1)定期清理機井周圍雜物和井內淤泥,保持井臺、井房整潔;
(2)定期檢查井蓋是否完好并加固松動井蓋;
(3)對抽水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如清洗水泵、更換磨損部件、檢查電路安全等);
(4)加強對機井周圍環境的保護,防止污染源靠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