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3-00000152 | 發布機構: | |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公益性崗位補貼申領 |
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
一、適用依據
1.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轉移就業脫貧實施方案》等五個方案的通知(豫辦〔2016〕27號);
2.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就業補助資金支持轉移就業脫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1號);
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貧困勞動力的通知(豫人社辦函〔2017〕187號);
4.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
5.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實施細則的通知(豫人社規〔2021〕4號)。
二、適用對象
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農村“兩類人員”(含防返貧監測人口)就業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三、受理機構
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四、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
五、辦理要件
1.“兩類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
2.“兩類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3.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
4.工資發放明細賬(單)。
六、辦理流程
1.申請。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兩類人員”就業的鄉鎮(街道)基層服務平臺,提供相應材料,向當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2.審核。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公示。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享受補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4.撥付。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有關材料提交同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銀行賬號。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
七、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的受理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八、業務表單
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