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2-00002110 | 發布機構: | |
| 生效日期: | 2022-12-0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政策解讀 |
?《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起草說明
民權縣人民政府:
現將《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8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同時,成立了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并于2022年8月12日召開全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商丘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6 日召開了全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全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隨后,2022年10月12日,民權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于茜縣長組織召開全縣民權縣在縣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市場主體發展培育壯大推進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座談會,全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電視電話會、全市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會議文件精神,切實做好全縣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縣政府起草了《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
二、起草過程
在《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民權縣實際和所涉及到的19家單位的職能,形成了《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于9月23日通過縣政府印發給各單位進行意見征求。截至10月2日,涉及到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發展和改革委、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委、縣金融工作局、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人行民權中心支行、市稅務局、縣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民權供電公司等19家單位修改意見已全部反饋并進行匯總,形成《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最終稿并報送市政府進行審閱。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從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加大創業援企支持力度、暢通融資渠道、加大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優化營商環境等6大方面提出了24項舉措,分別為優化企業開辦服務、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大力推行歇業備案制度、嚴格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推行社保費緩繳政策、多方減免房屋租金、降低水電氣暖使用成本、加大創業支持力度、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推廣普惠小微貸款、推行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加大融資幫扶力度、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作用、落實首貸戶培育內容、推行個體工商戶智能登記、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扶持個體工商戶電商發展、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打造“六最”營商環境、優化投資審批流程、推動疫情防控與企業生產雙線嵌合、規范市場經營秩序、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
四、預期效果
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縣政府決策部署,深入推進“放管服效”改革,以更高標準、更高水平、更高層次推動營商環境建設,充分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作用,解決市場主體發展的堵點痛點難點問題,著力做多增量、優化存量、壯大體量、提升質量,激發大眾創業活力,保持市場主體平穩增長,確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爭到2022年底全縣市場主體規模達到61563戶。
《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起草依據
1、《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草擬稿,“二、總體目標”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二條。
2、“三、具體措施 (一)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1.優化企業開辦服務。”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
3.“三、具體措施 (一)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2.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一款第2項。
4、“三、具體措施 (一)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2.大力推行歇業備案制度。”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一款第3項。
5、“三、具體措施 (二)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4.嚴格落實減稅降費政策。”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二款第4項。
6、“三、具體措施 (二)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5.推行社保費緩繳政策。”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二款第5項。
7、“三、具體措施 (二)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6.多方減免房屋租金。”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二款第6項。
8、“三、具體措施 (二)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7.降低水電氣暖使用成本。”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二款第7項。
9、“三、具體措施 (三)加大創業援企支持力度 8.加大創業支持力度。”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四款第12項。
10、“三、具體措施 (三)加大創業援企支持力度 9.加大穩崗支持力度。”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四款第13項。
11、“三、具體措施 (三)加大創業援企支持力度 10.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四款第14項。
12、“三、具體措施 (四)暢通融資渠道 11.推廣普惠小微貸款。”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五款第15項。
13、“三、具體措施 (四)暢通融資渠道 12.推行貸款延期還本付息。”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五款第16項。
14、“三、具體措施 (四)暢通融資渠道 13.加大融資幫扶力度。”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五款第17項。
15、“三、具體措施 (四)暢通融資渠道 14.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作用。”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五款第18項。
16、“三、具體措施 (五)加大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
16.推行個體工商戶智能登記。”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三款第8項。
17、“三、具體措施 (五)加大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
17.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三款第9項。
18、“三、具體措施 (五)加大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
18.扶持個體工商戶電商發展。”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三款第10項。
19、“三、具體措施 (五)加大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
19.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三款第11項。
20、“三、具體措施 (六)優化營商環境 20.打造“六最”營商環境。”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六款第19項。
21、“三、具體措施 (六)優化營商環境 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六款第20項。
22、“三、具體措施 (六)優化營商環境 22.優化投資審批流程。”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六款第21項。
23、“三、具體措施 (六)優化營商環境 23.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六款第22項。
24、“三、具體措施 (六)優化營商環境 24.規范市場經營秩序。”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六款第23項。
25、“三、具體措施 (六)優化營商環境 25.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三條第六款第24項。
26、“成立民權縣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71號)第四條第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