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2025-00000085 | 發布機構: | |
| 生效日期: | 2025-10-2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所屬主題: | 自然資源 |
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民權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地質災害緊急避險專項預案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
為了進一步提高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防御工作整體水平,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本預案是在地質災害發生和發生險情后對群眾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適用于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成立應急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領導機構。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災的搶險救災工作。
民權縣自然資源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朱昆郎 黨組書記、局 長
副組長:陳玉東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張長斌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程 軍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徐文強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楊連山 副主任科員
韓守才 副主任科員
任圣杰 副主任科員
馮義海 副主任科員
成 員: 韓 彬 辦公室主任
王 涵 地礦和防災減災股
史慧芳 財務股股長
馮 梅 人事股股長
張玉旗 國土用途管控股股長
馮春海 規劃股股長
郭永超 耕保股股長
張 勇 綜治辦主任
陳海潮 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范建德 測繪隊隊長
各鄉鎮街道辦、自然資源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韓守才(兼)任,副主任由王涵兼任,工作人員從局內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地礦和防災減災股內。辦公室主要職責:一是迅速了解、收集災情,及時向局、縣和上級部門匯報,負責與現場地災搶險救災指揮部和縣直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聯系。二是傳達搶險救災領導小組指令并督促落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工作。三是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布。四是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相關事宜。
(二)民權縣自然資源局搶險救災應急小分隊
根據民權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三輛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專用車和通訊工具。并成立搶險救災應急民兵排,應急民兵排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分工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應急小分隊成員:李寶萊、馮先鵬、王炎、趙天慶、李光遠、張琛衡、牛輝、張文龍、李偉、韓晨、王鵬程、馮輝、胡中震、尹尙偉、高佳林、劉宗文、李家飛、朱相宇、朱鵬飛、張冰、石廣凡、焦炳坤、王茂翔、吳興國、吳興月、于航、趙凱、李陽
(三)局各有關股室職責
(1)財務股負責必要防災資金及物資準備。
(2)人事股負責人員調度。
(3)規劃股和耕保股做好災后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和土地整治工作。
(4)整理中心負責災后土地整治指導和監督。
(5)測繪隊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測集信息收集,為災害氣象預警提供材料。
三、地質災害預警、災情報告和應急準備
(一)開展地質災害險情排查巡查
在汛期期間,各轄區應迅速組織開展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特別是對建工程、交通干線、中小學校、人員居住密集區重點區域進行重點排查,對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向地方政府和市局匯報,并建立臺賬,明確防治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監測人,完善群測群防體系。汛期期間,對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災情時,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協助地方政府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明確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災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此和做好速報工作。
(二)災害預警與應急準備
縣自然資源局同氣象、水利、廣電、聯通等單位加強合作,通過電視、廣播、手機短信等方式,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三)災情報告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所在地國土所必須立即趕赴災點了解災情,并向當地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縣自然資源局了解情況后,向縣人民政府或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災情,協同當地人民政府迅速組織群眾撤離并進行災害成因調查。發生中型以上的地質災害可以越級向市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位置、時間、傷亡人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的間接經濟損失,地災類型、規模、成因、發展趨勢、已采取的防范對策和措施等。
(四)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應急預案
根據本轄區實際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情況,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擬定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把汛期災害防治作為重點工作,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表明轄區內主要災害點和隱患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定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監測,防治責任人。同時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五)應急準備
地質災害是自然災害的組成部分,有關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要統一納入縣、鄉(鎮)人民政府自然災害救災系統。發生災害后,按照分級管理和屬地為主的原則,由縣、鄉(鎮)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調動整合。
四、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反應
一旦發生小型以下地質災害,局的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同時進入工作狀態,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迅速把災情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1、迅速了解情況,向縣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告,同時提出地質災害發展趨勢的預測和應急工作的建議,并及時趕赴災區實施救災搶險工作。
2、發生中型、大型或特大型地質災害,按規定迅速報告,同時要全部啟動本預案,以最快速度奔往災區實施搶險救助工作,要以最大的人力、財力、物力保護好災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搶險救災應急措施
1、在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應急活動中,根據災情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實行急事急辦、事后補救的原則,對應急活動中產生的爭議應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處理。
2、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組織人員開展災后土地毀壞狀況調查,掌握各類損壞土地面積、分布和損壞程度,提出土地整治的實際需求,并按照科學合理、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的原則編制土地整治規劃,安排必要的治理工程進行土地整理。
2024年4月8日
